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清泉:做好中医药世界化顶层设计******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三年来的实践展示了中医药是疫情防控“中国方案”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清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疫情三年来,中医药建立起一道非常完善的屏障。中医药做大做强,要自信自立自强自觉,更要建立中医药的国际标准,同时做好中医药世界化的顶层设计。
建立中医药屏障守护人民健康
2020年赴武汉并担任武汉首个中医方舱医院江夏方舱医院院长、2022年奔赴上海指导抗疫工作并协助建立中医药抗疫屏障……三年来,作为深入一线指导抗疫的中医医疗救治专家,刘清泉的足迹遍布全国多个省份。
“中医认为新冠病毒属湿毒之邪,虽然病毒毒株在不断变化,但归根结底的湿毒特征没有改变。”他表示,从疫情开始至今,中医药参加了各种类型的疾病救治和疫情防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医药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三年来,中医抗疫梳理出了“三药三方”的方案。他称,中医救治手段是一套“组合拳”,不是单一的某一个方、某一个药,这套“组合拳”和西医的急救技术相互叠加发力,形成了阻击新冠病毒感染危重症的中国特色方案,尤其是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救治新冠重症、危重症的临床实践中形成了“中国经验”。
千百年来,中医药在维护民众健康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刘清泉表示,三年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医药屏障的建立,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对于守护人民的健康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立中医药标准推动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
“中医和西医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两类科学。”刘清泉表示,中医在新冠救治中的表现充分展示了它的科学内涵。三年来,可查的、符合现代循证医学标准的中医临床研究有30多项,纳入的患者约3万人,研究证明了中医对于轻型、中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患者的有效性,“数据已经为中医医疗在传染病防治中取得的效果发声。”
在他看来,中医药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做斗争的丰富经验的科学总结,并具有中国文化和哲学强大的基础,形成了与西方医学不同的东方风格。
《伤寒论》里说“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这就是一个科学的诊断标准,同时也形成了“凡正气胜邪,汗出脉静身凉而病愈”标准,实际上这就是中医药针对疾病的一种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用现代语言描述就是“指南”“共识”。进入现代社会,中医药标准化应以循证医学的依据作为基础,注重中医特色和优势,探索之路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后。
“目前,中医药已制定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医院标准等,均为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刘清泉认为,中医诊疗强调个体化,但更多是应该强调“求大同存小异”,因此需要有一个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推动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加强中医中药基层人才的建设
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是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刘清泉认为,要加强医疗知识的普及,一方面需要尽快让所有医生掌握成熟的新冠治疗的中西医方案,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民众对新冠防治知识的普及,从而实现安全、有序、科学的救治。
他谈到,中华几千年的历史中,中医从来没有离开过传染病的救治。目前,能够真正用中医指导新冠以及常见病治疗的基层医生人数较少。因此,加强基层医疗人员中医中药能力的培训至关重要,“只有把这一道屏障建立好,才能更好地助力于中医中药的发展,才能发挥好中医药的作用。”
他表示,从2014年起在京津冀地区以及云南、贵州等地送中医药技术,主要是帮助一些基层培训村医,注重培训他们的专科能力的提升,比如有的村医专攻儿科,有的专攻妇科,有的专攻消化,这样在区域内形成一个小的系统,自动形成分诊体系,尽可能覆盖民众各类就医需求。他表示,还将依托北京中医医院,继续摸索,按照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推进中医中药基层人才的培养。
做好中医药世界化的顶层设计
十八大以来,中医药“走出去”步入快车道、迈出新步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9月公布的数据,中医药已传播至196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与40余个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开展了30个较高质量的中医药海外中心、75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31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中医药内容纳入16个自由贸易协定。
刘清泉认为,传统医药是各民族在历史上创造和应用的生命认知及医药技能所构成的知识体系。中医药凝结了中国数千年的医学智慧和精华,科学合理地利用中成药物,配合日常护理,可以让诸多身体不适的症状得到缓解,达到健康的目标。
中国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为人类健康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其他国家是否将中医药作用治疗方法来使用,关键是其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对于中医的医学地位的认可。”他希望,未来中医药能更广泛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通过科普大讲堂、社区医院基层医生日常的诊疗等途径,把健康知识、健康理念传达给人们。
他表示,中医药要自信自立自强,更要自觉地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走出去”必须要做好中医药世界化的顶层设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