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门派出所:深入推进“跨省通办”,着力提升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窗口“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户口迁移、新生儿入户、开具户籍类证明、居民身份证申领等高频户政服务事项,全力深入推动落实 “跨省通办”服务。
一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群众只需在受理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受理地派出所和户籍地派出所通过全国系统流转材料,完成业务办理。群众无需两地奔波,打破了地域阻隔,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二是“提供线上服务,多平台更全面”。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实现网上业务办理或材料预审。群众可以在非工作时间的时段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办事群众。让户政业务办理不受时空限制,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延伸服务半径”。制作详细业务办理指南,在派出所户籍室、辖区村委会、居委会等人员聚集地派发,并在警民微信群内宣传讲解相关户籍业务知识。辖区群众可通过拨打户籍室电话、社区微信群留言和联系社区民警等方式进行预约办理。对留守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民警为其提供全程指导和“帮代办”等服务,有效延伸了户政服务半径。
自“跨省通办”机制落地以来,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积极在线上线下推广,已成功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业务二百余件,获得了辖区群众的肯定。(林泽华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